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设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坚持安全可靠和低耗高效并举,宣扬和表彰2018~2020年度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及为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评选工作。现将表彰评选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本届表彰活动主要是对2018~2020年度在设备(装备)设计制造、管理使用、智能运维、“两化”融合,贯彻《设备管理体系 要求》,设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助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 二、表彰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拟表彰400个,名额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 (二)其评选条件是: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企业主要设备服务质量和管理经济技术指标持续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设备运行长期处于良好状态。特别是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生产线改建、服务水平提升等手段,为实现转型发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贯彻国家标准化战略,高度重视《设备管理体系要求》(T/CAPE 10001-2017)的推进,建立理念先进、符合新时代现代企业实际的设备管理体系并制定与生产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设备维修策略,落实全员参与、日常维护、状态监测、超前管理等保障工作。 4.企业负责人重视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和设备管理基础建设,做到设备管理重心下移,设备管理档案及资料完整,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健全。设备现场管理规范,积极推进生产现场的“6S”管理、可视化管理、定置管理。统筹协调生产与设备的关系,使管理、技术、质量、安全、操作和维修等各项要素形成有机整体。 5.主要生产设备能为企业的产品服务,定期研究分析企业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维修情况,设备停产时间可控,能动态掌握设备状态,设备维修措施可靠,确保企业产品生产作业安全运行。 6.企业设备管理坚持“两化融合”、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和节能减排的原则,不断提升企业的装备技术和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设备的能耗和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设备备件绿色制造(修复)和废旧设备回收再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7.设备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健全,重视设备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设备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资金纳入企业资金预算,并占全部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的1%及以上,持续提升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及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专业设备管理系统平台,有效推进智能生产、云制造、云服务等先进技术应用,企业设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 9.积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实践,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10.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及班组能力建设,特别是大国工匠和工匠精神的培养教育。对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有规划、有措施、有落实,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三)为强化企业基层班组建设,弘扬新时代大工匠精神,注重发挥先进示范的引领作用,在参评本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中,拟推荐设备管理先进班组和设备工程大工匠工作室(推荐条件详见附件2)。各地区、各行业及有关单位推荐设备管理先进班组不超过所推荐优秀单位数量的10%、推荐设备工程大工匠工作室不超过2个。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设立表彰活动工作机构。 (一)设立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表彰评选工作。 总顾问:王金祥 组长:牛昌文 副组长:张杰魏景林张新董鑫徐东华王学庆 王晓阳王黎明田俊张建新张荣华张晗亮 贺石中钱晓钧鲁和友 成员:刘春强李葆文杨锋张道明武爱斌郎家伟 姚洪君蒋话魏礼玲王松王娟娟陈雪芹 许彦民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表彰评选具体工作。 主任:王松(兼) 副主任:王娟娟(常务)陈雪芹许彦民 办公室成员若干名。 四、评选推荐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工作一般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 (二)各地区、各行业及有关单位在推荐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时,除本通知安排的名额外,可酌情再推荐1~2个维修企业。 (三)在2018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发生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的。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执行。 2.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3.节能减排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的。 4.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 5.企业征信记录不良的。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地区、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参加表彰活动确认函(详见附件3)于2020年7月底前发送扫描件至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 (二)参加评选的单位要在2020年12月20日前组织填写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及相关表格(以下简称推荐表格)。 (三)各推荐单位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被推荐单位的初审和核查,同时向评选办公室报送推荐表格。 (四)2021年2月~6月,评选办公室收集汇总推荐表格和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对部分被推荐单位进行抽查审核。 (五)2021年8、9月,召开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评选结果。 (六)2021年第四季度,在北京召开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大会。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采取网上(biaozhang.cpe86.com.cn,2020年7月20日开通)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推荐表格由我会统一制定,可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网站(cape.ndrc.gov.cn)下载。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方式分为两种:一是被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授权、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后,还需将纸质的推荐表格和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选办公室;二是自荐单位由评选办公室授权、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后,还需将纸质的推荐表格和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评选办公室。 (三)为加大对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宣传力度,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本届表彰工作将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专题系列报道宣传;同时,编印《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业绩汇编2021》(汇编编辑要求详见附件4)。 (四)表彰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评选办公室。 七、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王娟娟010-6805493913601188393 联 系 人:张玲010-68054952(传真)18516865007 陈媛010-68054952(传真)1851924054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海运国际酒店二层办公区8211室 邮政编码:100037 邮箱:hezuojiaoliubu@163.com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单位参加表彰活动确认函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2020年6月2日 报:国家有关部委。 送:会长,副会长(特邀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室)、《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各分支机构、装备产业基地、设备工程技术中心。